一、重慶某大學教師唐某發表錯誤言論問題。2019年2月,唐某在課程教學中發表損害國家聲譽的言論。唐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一項👯♀️、第三項規定。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唐某撤銷教師資格,調離教師崗位😟,降低崗位等級的處理。學校對其所在學院黨政負責人進行約談並責令作出深刻檢查🚍。
二、吉林某科技學院教師王某某性騷擾學生、學術不端等問題➾。2018年10月,王某某違規參加由學生支付費用的宴請和娛樂活動期間存在性騷擾學生行為,且存在論文抄襲造假情況🧍♀️。王某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六項、第七項、第九項規定。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王某某開除處分,撤銷其教師資格,收繳教師資格證書,將其列入教師資格限製庫🤳🏼♙。學校黨委對其所在學院黨總支書記和院長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三、成都某學院教師鄧某某與他人發生不正當關系問題☞。2015年4月至2018年9月,鄧某某與他人長期保持婚外不正當關系。鄧某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二項規定。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鄧某某開除黨籍、降低崗位等級的處分,並調離教師崗位📧;撤銷其教師資格,收繳教師資格證書,將其列入教師資格限製庫;取消其有關人才計劃入選資格和研究生導師資格。責令其所在學院黨政負責人作出深刻檢查,取消學院黨總支書記當年年度考核優秀等次↔️。
四、北京某外國語學院教師羋某學術不端問題💇🏽。2021年1月🦸🏽,羋某出版的專著抄襲國外作者作品🆓。羋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七項規定👨。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羋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行政記過處分🤜🏿,調離教學崗位🥬🏌🏿,取消研究生導師資格及三年內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晉升、工資晉級、幹部選任、申報人才計劃🧐🕺🏼、申報科研項目等方面的資格。其所在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分別向學校作出書面檢討,並在學院內部開展批評教育。
五、衢州某學院教師王某某學術不端問題。2020年5月,王某某發表文章因涉及作者身份、虛假同行評議、文章抄襲等行為被雜誌社撤稿。王某某的行為違反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七項規定👨👩👧👧,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範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給予王某某警告處分,撤銷當年取得的副教授專業技術職務🐲,降低崗位等級,取消三年內科研項目申報等方面資格,追回因職務🌁、等級晉升已享受的相應工資待遇👒🦹🏽♂️;撤銷涉及學術不端行為的論文學術獎勵,追回相應科研獎勵經費🤾🏽♂️💻。
案例來源🏄:教育部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