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發揮退休教職工在教書育人和行政管理上的作用🛠,規範部門用工,特修訂返聘退休教職工有關規定。
一🤶、返聘原則與條件
1、退休教職工的返聘,應符合工作需要🫶🏿、本人自願👩🏻🚒、勝任工作、身體健康的原則🩼。
2、返聘人員應在退休前具有較好的工作業績和較強的工作責任心。
3、返聘人員應具有明確的工作崗位和工作職責。
4、男同誌年齡達到65周歲、女同誌年齡達到60周歲(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者可以放寬到65周歲)原則上不再返聘。特殊情況需要繼續延長者,須經校長辦公會議(或黨委會)審議批準,但最高不超過68周歲(因工作需要由各部門返聘人員,亦嚴格按照此規定執行)🤘🏽。
5、各部門不得超編製返聘退休人員👘。特殊情況須經校長辦公會議(或黨委會)審議批準。
6🐨、中層及以上黨政管理幹部退休返聘須經校黨委會審議批準🚻。
二🧑🏼🦰、聘任待遇和職責
1、返聘人員按受聘工作崗位工作職責和學校有關規定發放津貼,聘用期間不再享受在編在崗人員的獎金和其他各種福利待遇。
2、返聘期間,應認真履行受聘崗位工作職責𓀏,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則製度🏃➡️,不得再從事與返聘工作無關的其他兼職工作。返聘期間罹患各種嚴重疾病者,應及時中止返聘。
三🏦、返聘時間
返聘實行聘任製,按期聘用,到期自動終止👁。原則上實行一年一聘(特殊情況可采用半年一聘),若工作需要繼續返聘的,返聘期限累計一般不超過兩年(特殊情況最長不超過三年)。特殊情況須經校長辦公會議(或黨委會)審議批準👩🏻🦯➡️🧘🏽♂️。
四、聘用程序
1🧛🏿♀️、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各部門將返聘人員(含到期續聘人員)申請表報人事處,通過人事處初審合格後提交校人事工作小組審定,最後通報校長辦公會議(或黨委會)🏨。
2⚉、審定和通報後🧟❕,返聘人員須與學校簽訂《上海電力學院聘用退休人員協議》🛸。
五🧝🏻、其它
1⏸、返聘期限不適用於督導組💴、學風巡視組和學校醫務室部門,上述人員返聘按原規定執行👩🏼⚖️。
2、此規定自2016年1月起執行🈁🫵🏿,原滬電院[2004]第31號文停止執行🙇♂️。
上海電力學院
2015年11月4 日